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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细则

(试   行)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系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公开工作实行“党总支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分工会协调、监督,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总支、行政、分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有关院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3、审定院务公开工作方案,听取行政关于院务公开工作汇报。

    4、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实施主体

    院行政是实施院务公开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年院务公开工作方案,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各相关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应自某一事项公开后,一周内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和有关文件、依据反馈给院分工会。

    3、在院办公室醒目处设立固定的院务公开栏。

    4、每年向院“双代会”报告一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

    5、为院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五、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教职工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属于教职工大会职权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院务公开栏是院务公开的必要形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公布。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1、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公开栏、文件。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管理制度、干部任用、教职工聘用、业务考核、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收入分配方案、评优评先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公开栏、文件。

    3、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公开栏、专门会议。

    4、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评选、学生干部任用、奖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公开栏、会议。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职工大会、专门会议。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公开的主要形式:(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比照上述内容决定)。

六、工作机构

    院分工会是院务公开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经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系务公开工作方案。

    2、与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3、了解、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4、定期向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系院公开工作情况。

    5、完成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督

    1、教职工大会每年听取一次行政关于院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院分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对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民主评议,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

    3、院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督促。

    本工作规范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