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于5月12日在院会议室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夏建文院长主持,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按照学校的“以物对帐、以帐对物、以帐对帐”的清查原则,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由蒋丽红、侯杰、王钢、杨慧元、何军新和教研室主任负责,其中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资产的清查,学院纪检委员涂建华对资产清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关于资产遗失、资产异动等情况,学院清查到位,上报学校资产处,按照学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撰稿蒋丽红 审稿夏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