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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中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会和教育部、省委、省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全文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湘城院纪办发【2015】4号),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组织全院教师在院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纪检委员涂建华组织学习,院长夏建文主持。    纪检委员涂建华带领全院教师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强化保障措施,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和评述。会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势在必行。

         (撰稿人:蒋丽红       审稿人:夏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