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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七次集体学习


(通讯员 梁虹)2024年6月2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2024年第七次集中学习。学习由党总支部书记龚彬主持,学院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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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上,龚彬领学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党总支副书记冷红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党总支纪检委员王钢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王钢从“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三方面作中心发言。

学院党总支委员、组织员梁虹围绕“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何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中心发言。

何军新、冷红、刘卓等其他中心组成员也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了研讨发言。

龚彬作总结。他指出,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广大党员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要深读细研学党纪。要整体把握,逐章逐条学;要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查改贯通;要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直击心底、触及灵魂。二是要融会贯通知党纪。要将党的纪律建设史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贯通起来学;将党的纪律建设置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学;将党的纪律与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学。三是要内化于心明党纪。要敬畏党的纪律的权威性,牢记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四是要知行合一守党纪。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注重强化道德品质对遵守纪律的保障作用和强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主体责任。

一审:梁虹

二审:邓洁莲

三审: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