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下午午 召集人:龚彬
参加成员:何军新、黄惠莲、李湘刚、邹大虬
讨论主题:中小城市社区建设研究
活动内容如下:
黄惠莲主题发言:社区建设的提出与益阳市社区建设的现状。我国社区建设这一概念首先由民政部在1991年5月提出。改革开放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随着政党与国家、国家与社会、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权力关系的变化,单位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开始分化,组织化社会生活开始向个体化的社会生活转化,人的自我发展空间从单位组织转向空间更为广阔的社会,伴随着人的生活空间的位移,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调控中心移出单位组织,向社会积聚,于是社区逐步就成为了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由于城市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滞后,城市的社会问题及服务、管理落后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为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中央将城市社区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江泽民同志在1998年提出:“要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民政部为此新设立了社区建设司,把推进社区建设上升到了“改革、发展、稳定” 的高度。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社区建设的目标主要是:支持和保障企业体制改革、化解社会压力、保障城市稳定。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2008年,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社区建设理论研究的发展。
2001年,湖南省全面启动社区建设,益阳市在2002年完成社区的组建工作,开始了社区建设的步伐。通过10多年的努力,社区建设具备了一定的雏形,但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2013年暑假中,我们调查了赫山区的两个乡镇社区、两个市区社区,加上以前对资阳区四个社区的调查,我们认为其社区建设的现状:
1、从社区建设的组织来看,重要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党支部已经建立,但其应有的功效只得到了非常有限的发挥。
2、社区居民、驻住单位对社区建设有了一定的参与意识,但参与度低
3、社区建设缺乏整体目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不顺
益阳市的社区建设是在上级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被动色彩较浓,自身对于社区建设价值认识不够,在区街层面,对于如何推进政居分开、如何提高居委会和社会的自治能力缺乏全面规划,因而社区建设相对发展缓慢。
龚彬介绍了湖南其他一些城市社区建设的情况。其他成员在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发言。
(黄惠莲撰稿 龚彬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