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下午,本团队在院办进行了第四次科研讨论活动,参加人员有:楚静、朱文星、刘凌霄、高永爱、万晓红、马红果、宋黎、陈仁保、孙涛、侯杰共10人。
本次活动由朱文星老师主讲,他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意识保障研究》为主题,首先分析了课题的研究背景: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成就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与此同时,种种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组合,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不仅使历史上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逐渐凸显,而且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和不确定因素。但我们目前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方法和机制既不完全适应也不足以有效解决社会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其次,还认真分析了课题的研究内容:
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本质上是要加强法治管理
1.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的保证
2.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律的支撑
二、公民法律意识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巨大精神力量
1.民主法治的社会是要以普遍健全的公民法律意识为精神支撑。
2.法律意识中的权责统一意识是促进公平社会管理创新的心理基石。
3.诚信友爱的社会要以普遍的诚实守信、崇高人道主义的道德意识为基础。
4.充满活力而又安全有序的社会管理要求人的主体性和理性力量的张扬。
5.责任意识和生态意识是现代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内涵。
三、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影响公民法律意识形成的病源因素
1.精神文化病源
2.政治经济病源
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意识保障途径
1.力戒普法中的形式主义,努力探索普法的新途径。
2.注意完善公民法律知识结构,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强化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培养与提高。
3.努力改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状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最后科讨班成员围绕该主题开展了广泛讨论。
“新型城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团队
撰稿人:朱文星 审稿人:楚静 何军星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