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研讨论班于2015年10月2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举行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共同富裕——坚持群众路线理论原则”的主题讨论,讨论会由科讨班成员陈睿瑜老师主持。围绕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原理在实践中的运用、继承与创新,对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评价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方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同享用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只有紧紧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共同创新、创业,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根本观点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确立“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评价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从“三个有利于”中的“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到“坚持以人为本”,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确立人民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评价标准,都是不断明确和深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标准,厘清关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论发展脉络,有利于深刻理解这一理论,在实践中进一步运用和发挥。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成就,都是因为坚持了实事求是,而发展过程中经验和途径正确性的检验目的和标准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色,是坚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思想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习的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只有十三亿中国人民凝聚力量,发挥主体性,自主创新、创业,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才能使梦想接近、变成现实。成员们表示,今后的学习、科研过程要不断坚持马克思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创新、创造出符合人民需要、社会发展的新成果。
(撰稿人:陈睿瑜 审稿人:夏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