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下午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办公室
参加成员:何军新 王钢 张荣禄 周翠娇 文大山 莫晓斌
讨论主题: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与体系问题的学习与研究
主要内容如下:
今天的科研讨论班上,莫晓斌老师结合他对加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与体系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党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国要重视和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
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互利共生的社会形态。我们只有在意识上认识到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在行动上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等才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把生态建设上升到文明的高度,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趋势认识的不断深化。
建设生态文明,不仅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2 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从“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一伟大目标出发,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这标志着从改革开放初期单一追求生产力的发展到现在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更为全面的发展,中国的发展道路步入一个全面推进、全面协调、并且更加具备中国特色的新阶段。十八大报告在论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明确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以及要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尤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提出引起了学术界的进一步研究,虽然研究角度不尽相同,但都一致认为建设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是我国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国内学者针对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展开了积极的探索与研究,研究成果众多,所研究的角度也各不相同,归纳起来主要围绕生态文明制度的定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政府生态行政制度体系的健全、正式制度的完善与健全、非正式制度的引导和推广以及生态文明的实现路径等七个方面。但总的来说学术界对于生态文明制度的研究多集中于具体制度,对于基本制度和根本制度的研究需加强。我们感兴趣的老师也可以在这方面下点功夫。
(撰稿人:莫晓斌 审稿人:易永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