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下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团队开展了科研讨论,主题是“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主讲人楚静,参加人员有:朱文星、刘凌霄、高永爱、万晓红、马红果、赵志华、陈仁保、孙涛、侯杰等10人。研讨内容如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契合
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是世界各国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以培养国家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公德意识、平等自由意识及权利义务意识为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好地回答了我国应该培养什么样的公民,我国公民应该具备怎样的意识等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指导思想,为大学生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关系提供指导,同时也对大学生成为一名合格公民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公民意识、公民行为及公民素质提出了要求。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以基本权利与义务观念作为核心、以主体地位作为基础、以责任感与使命感、集体主义观念作为条件,包含国家民族、权利责任、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共道德等意识在内的公民意识,这些既是大学生公民教育内容,也是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的目标。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路径分析
首先,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渠道作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其次,把理论教育与管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其实质就是要把其所包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内化大学生潜意识中去,并通过大学生日常行为体现出来,通过管理把公民意识转化为日常行为。
再次,通过课堂教育,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提高。注重发挥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帮助大学生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现阶段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等。二是教育学生注重自我修养,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新风尚。
(撰稿:楚静 审核:匡列辉)